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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債務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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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程序說明:什麼是「前置協商」?
2. 前置協商優勢
3. 前置協商適用對象
4. 前置協商處理時限
5. 前置協商條件限制
6. 我們的服務項目
程序說明:什麼是「前置協商」?
前置協商優勢
二、設立停損點,債務不再擴大,不用再支付龐大利息。
前置協商適用對象
二、 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或「有不能清償之虞者」。
前置協商處理時限
前置協商條件限制
一、 五年內曾從事營業活動或從事小規模營業活動平均月營業額大於20萬以上者。
二、 曾申請九十五年度銀行公會債務協商或九十五年度銀行公會債務協商/前置協商毀諾者、個別協商或一致性協商完成簽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