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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債務更生案例
姓氏 曾小姐 |
年齡 44歲 |
職業 家教老師 |
收入 25000 |
總負債金額 552.7萬 |
更生裁定方案 6年分72期/月付6000元 |
前置協商方案 前置協商方案:159期,利率1.5%,月付7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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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償總額 43.2萬 |
清償比例 8% |
更生裁定日期 202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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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簡介 曾小姐,現年44歲,職業為家教老師,平均每月收入25000元,總積欠債務5527164元,依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向桃園地院聲請更生程序,桃園地院依據其生活必要支出費用及扶養費的支出後,裁定其以每1個月為一期,分6年,共72期,自更生方案認可確定之翌月起,每期清償金額新台幣6000元,清償總金額432000元,總清償比例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