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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債務更生案例
姓氏 王小姐 |
年齡 43歲 |
職業 雜貨店員工 |
收入 20000 |
總負債金額 544.3萬 |
更生裁定方案 6年分72期/月付2281元 |
前置協商方案 前置協商方案:159期,利率1.5%,月付7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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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償總額 16.4萬 |
清償比例 3% |
更生裁定日期 202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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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簡介 王小姐,現年43歲,職業為雜貨店員工,平均每月收入20000元,總積欠債務5442851元,依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向橋頭地院聲請更生程序,橋頭地院依據其生活必要支出費用及扶養費的支出後,裁定其以每1個月為一期,分6年,共72期,自更生方案認可確定之翌月起,每期清償金額新台幣2281元,清償總金額164232元,總清償比例3%。 |